農藥上市1.2.3

農藥上市1.2.3

 

    民眾買東西都會貨比三家不吃虧,考量商品的外觀、品質、效果與價格,評估這件商品好不好、值不值的買?而農藥也是商品的一種,可以從下列幾個面向來判斷農藥的好壞,包含施用效果、本身毒性等級、在環境中的殘留消退週期、貨架期的品質穩定性等,而上述這些指標就是農藥申請上市販售前,必須通過考驗的層層關卡,負責把關的就是動植物防疫檢疫局(簡稱防檢局)與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(簡稱藥毒所)。關卡初步分成5階段,分別為1.農藥相關檢驗與試驗之登記資料準備;2.登記資料初審會議(藥毒所);3.農藥諮議會審查作業(動物毒理組、化學環境組、應用技術組);4.農藥諮議會審查作業(全案審查);5.核發登記許可證(防檢局)。

    新農藥(登記未滿8年者)的登記為保護消費者與環境生態下,其需繳交的資料繁多,包含1.農藥的理化性試驗報告及品質管制資料(需符合GLP規範),確認產品的組成配方的穩定性與安全性。2.農藥毒理資料可檢視急毒性、致變異性、環境影響、對非目標生物毒性等毒理項目。3.國內外田間試驗資料可評估藥效藥害及農藥殘留消退結果,確認為安全有效之產品。如果是登記已滿8年的農藥品項,僅需要繳交理化性試驗報告及品質管制資料即可(詳情可上藥毒所官網查詢https://www.tactri.gov.tw/Item/Detail/農藥登記審查流程及審查標準

    藥毒所為上述登記文件的初步審查機關,由單一窗口收件後送專家群初步審查,文件初審通過後,將提送到農藥諮議會進行分組審查,分為動物毒理組與應用技術組,各組由15至30為領域專家擔任委員,依農藥登記資料與初審會議結果進行更深入的評估。當都通過兩組個別審查後,登記案件將送至農藥諮議會的全案審查(每3個月召開1次),綜合評估農藥在各項藥效藥害、毒理安全與環境殘留之試驗結果,確保在制訂的使用方法下,對農民、消費者及環境不會有嚴重負面影響。當通過以上審查後,最後就由防檢局核發農藥許可證,就如同農藥的身份證,除記載著許可證字號,還有農藥產品的有效成分、其他成分、使用方法及範圍、毒性等級、負責公司與聯絡電話等重要注意事項。